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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新闻中国红十字会大事年表(1904~1993)(继上三)
发表时间:2007-10-23 浏览次数:  来源:
 

1946
11月,总会由重庆迁回南京。理事会制定复员期间初步工作实施计划纲要。
2
、行政院颁布《复员期间管理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办法》,以行政院为主管官署。
3
、会长由蒋梦鳞蝉联,取消监事会,理事会议为最高决策机关。
4
、《会务通讯》与《救护通讯》合并、出版《中国红十字》月刊。
5
、在上海、北平、汉口、广州、重庆设立办事处,督导各大地区内分会之恢复与设立(除上海外,均于当年结束工作)。
6
、青年红十字服务团正式成立。

1947

1、两广及四川发生水灾,总会在京、沪两地募捐赈款118万元分送两地灾民。
2
1月,日本发生地震,中国红十字会募集赈款2035万元及部分物资救援日本灾区。

1948

1、试办红十字少年会。
 2
、坚持开展为战争遇难者的救护,开设救护站,治疗受伤军民,收容伤兵,掩埋尸体。

1949
1423,南京解放。总会少数人员去美国、台湾,大部分人员迁上海。
2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总会一面维持各分会机构之存在,一面集中全力于总会的改组和改造工作。

1950
 
1
3月,在上海举行工作研讨会议,推举代表团到北京,向中央人民政府反映改组要求。
2
7月,总会由上海迁京。
3
823日,在北京召开由政府、群众团体、红十字会代表参加的中国红十字会改组协商会议(改组后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产生了新的领导人和章程,会长李德全,副会长彭泽民、刘鸿生、熊谨玎、胡兰生;秘书长胡兰生(兼);副秘书长林士笑、倪斐君。
4
8月,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向政务院报告了改组情况,并报送了新的章程和理事会名单。周恩来总理审阅报告并亲笔修改了会章,确定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
5
8月,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倪斐君访问朝鲜。
6
95,总会电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要求恢复中国红十字会的合法席位。
7
930,《新中国红十字》杂志出版创刊号。
8
10月,李德全、伍云甫赴摩纳哥参加第21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理事会,我会当选执委。
9
、组织"皖北、苏北、河北灾民寒衣劝募总会",以协助解决灾民的寒衣。
10
1218,中国红十字会医防服务队干部训练班在南京开学。
11
12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保罗·吕格访华,与李德全会长进行了有关恢复中国红十字会合法席位问题的工作会谈。

1951
 
1、组织第一医防服务队分赴治淮工地,为民工进行卫生保健工作。
2
122,总会向全国各分会发出通知,组织国际医防服务队赴朝鲜进行救护工作。
3
310晚,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中央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等联合举行欢送中国红十字会国际医防服务队第一、第二大队赴朝大会。17日,陈叔通、李德全、彭泽民、伍云甫、曹梦君等到火车站欢送。
4
525,由天津医务工作者组成的第三国际医防服务大队冒雨出发赴朝。
5
628,由成都、重庆、杭州、太原、皖南、济南、北京等地的医护工作者组成第四、第五国际医防服务大队从北京出发赴朝。
6
711,以青岛、唐山、广州等地的医务工作者组成的第六国际医防服务大队从北京出发赴朝。
7
927,由贵州、泰州、高密、福州、天台、临颖、遂宁、临河到地及治淮医防大队医务工作者组成的第七国际医防服务大队从天津出发赴朝。
8
98,总会举行庆祝改组一周年纪念大会。
9
930,李德全会长及全体同志上书毛主席,报告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做好今后工作的信心。106,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复信:"主席阅后特嘱我们函谢各位的盛意"
10
11月,组织第二医防服务队分赴灾区、江西老根据地和海南岛少数民族地区参加医疗卫生工作。
11
11月,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及中华医学会发出联合通知,号召各地开展急救训练。

1952

1、我国外交部长周恩来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表声明,承认1949年有关改善战地伤员境遇的四个日内瓦公约。
2
430,政务院(政文齐字第20号)文件通知:"关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工作,奉总理批示改归中央卫生部直接指导和联系"
3
726,我国政府和红十字会两个代表团,参加在加拿大多伦多召开的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组织。这是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的第一个合法席位。
4
7月,由中国红十字会、外交部、公安部、总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了日侨事务委员会,拟定协助日侨归国的计划。
5
、在中小学建立红十字青少年组织并开展活动。
6
、宋庆龄、张澜、郭沫若、马叙伦、何香凝、梅兰芳、贺诚、方石珊为纪念红十字会改组两周年题词。 
7
1215,中国红十字会全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开幕,谢觉哉、彭泽民等出席会议。
8
1229,中国红十字会七个医防服务大队30名队员荣获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功劳章。
9
、总会与苏联红十字会合作筹划在北京建设苏联红十字会医院。10、截至年底,中国红十字会在两年的时间里协助留居中国的520名日本侨民回国。

1953

1131,日本政府委托日本红十字会、日本和平联络会、日本友好协会组成的代表团来京商谈在华日侨回国的事宜。中方首席代表为廖承志、日方代表团团长为岛津忠承。
2
2月,日本京都有东本愿寺大谷莹润法师和一些日本友好团体成立"中国殉难者慰灵实行委员会",发掘和收集19441945年间被日本强掳去充当劳工在日本死难的中国人遗骨,与中国红十字会等有关方面合作分10批护送回中国。
3
35,中日双方经过协商就协助日侨及释放战俘回国、送还在华死亡的日本人遗骨及骨灰、组织家属探亲等问题,一致通过了《关于商洽日侨回国问题的公报》。
4
3316日,第一批日侨分别从天津、上海、秦皇岛出境返回日本。
5
5月,会长李德全率代表团参加在日内瓦召开的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第22届理事会。会议一致通过了我会的一项提案:要求朝鲜谈判双方按照日内瓦公约的原则迅速解决战俘遣返的问题。
6
77,我牺牲在日本的560具抗日烈士遗骨由日本轮船"黑潮丸"护送回塘沽港。中国红十字会等团体在天津举行了隆重的迎灵和追悼仪式。廖承志专程前往天津捧持中国在日本殉难烈士灵牌走出塘沽码头。
7
7月根据朝鲜军事停战协定,选派代表35人赴朝鲜参加联合红十字会小组,协助遣返战俘。
8
815,联合红十字会双方(中朝方面、联合国军方面)28人前往鸭绿江支流沿岸第三战俘营访问详细考察联合国军战俘的待遇情况。
9
、常务理事苏井观率代表团出席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红十字协会执委会第二次常务会议。
10
11月,中国红十字会开始收集并送还在华死亡的日本人遗骨。
11
1215,李德全会长访问印度。
12
、中国红十字会根据《日内瓦公约》的原则精神,对美军虐杀志愿军战俘的暴行作了详细调查,并证实:195011月至19537月,美军残杀志愿军被俘人员2600多人。还对战俘非法审讯、虐待、强迫劳动和扣留。同时,中国红十字会就美军对志愿军被俘伤病员医疗暴行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并证实美军对被俘伤病人员作了大量错误医疗造成严重后果。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经调查证实美军阻挠和限制联合红十字会小组中朝代表工作。中国红十字会依据事实在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的有关会议上向全世界揭露和谴责了美军违反《日内瓦公约》的行径。
13
、中国红十字会向荷兰、英国、比利时、印度等受灾国捐款38.9亿元(旧人民币)。

1954

1、元旦,由回国日侨组成的"在华日侨归国者全国联络会"致函中国红十字会祝贺新年,同时借以表示谢意。信中提到"我们归国日侨胞与广大国民群众团结在一起,传播了新中国的真相,……改变了他们对新中国的看法"
2
11625日,本会新编三个医防服务大队分赴华北、西北、中南三个大行政区工作。
3
216,苏联红十字医院在北京落成并举行开幕典礼,彭真、吴玉章、李德全、伍修权,苏联驻中国大使尤金等出席。
4
826,中国红十字会电告日本红十字会等三团体联络事务局:中国对西井建一等417名犯有各种罪行的前日本军人予以宽赦。923,这批人员乘日本轮船"兴安丸"返回日本。
5
、开始为日方查询在华日本人下落,至1965年,共查询23000多人次,查到1974人的下落,并通知他们在日本的家属。
6
98,总会在京举行中国红十字会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李德全、徐运北、胡兰生等及会员4000多人参加。中央邮电部发行纪念邮票一枚。
7
10301112,团长李德全、副团长廖承志率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首次访问日本。期间,还访问了东京、名古屋、京都、大坂、神户、横滨等城市,与日本各界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受到日本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代表团与日本有关方面就下一步工作达成共识。这是新中国战后访日的第一个代表团。
8
1111,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参加了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举行的第23
执行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就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访问日本发言,受到与会热烈欢迎。
9
、中国红十字会接收拒绝遣返的联合国军被俘人员27人,安排他们在中国学习和工作。以后根据去留自愿的原则,陆续协助其中25人回国;其中2人一直留在中国,由中国红十字会照料他们的生活。

1955
 
1、在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上,周总理指示救济总会与红十字会合署办公,红十字会的工作以国际为主,对内主要是急救训练和群众卫生等。 
2
、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访问英国。英国红十字会副主席李麦利克夫人会见了李德全会长、副秘书长彭炎、倪裴君。
3
、为在华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和日侨转递信件和包裹,至1962年共转递信件6435封,包裹353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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