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灾救灾是红十字会四大核心工作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是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为社会扶危济困、行善积德的救助工程。
我市地处浙江东南沿海,自然灾害频发,每当自然灾害发生,我市红十字会积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为灾区筹集赈济款物,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派出医疗队到灾区服务。为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5年1月,印度洋地区发生海啸,我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国际大援救活动,募集救灾资金55万余元。